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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星级”管理制度

时间:2010-10-27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学生寝室是学生在学院期间休息、学习、娱乐的重要场所,也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建设整洁、温暖、优雅的学生公寓是广大师生共同的责任。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 “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观念,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提高学生的自律性,做到“自信、专注”,特推出学生公寓“星级”管理制度。
一、实施办法:
1、 “星级”管理模式是一个以倒“金字塔”为基本构架,共分1——5个档次“星级”寝室,层层梯进,每一层面都有具体规范要求(详见星级评定条件)。
2、 “星级”寝室及“星级”楼层的评比,由学生处、公寓科、学生会宿管部、

医务室综合评定。
3、 “一星级”为最基本的规范要求,一旦违反,经二次警告无效,撤销其所

有星级称号,并记入寝室档案,重新从“无星级”开始逐级申请,若违

反“二星级”规范要求,经二次警告无效,撤销“二星级”以上(包括二星

级)的所有“星级”称号(保留“一星级”称号),以此类推。
4、 进一步完善学生自我管理机构,民主选出室长、层长、楼长(层长、

楼长应从较高星级寝室中民主选举产生)实行“三长”管理责任制。
5、 公寓楼建立“星级”橱窗,以寝室为基本单位,分五个“星级”区域,通过

升星、降星的动态评比,将检查结果陈列公示,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

落后之目的。
6、 学生公寓试行社区化管理,分室、层、楼三大区域,以寝室为基本单位,继而扩展为层、楼的“星级”评比,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管理系统。
二、“星级”寝室评定条件:
一星级
1、 寝室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全室人员在室长组织下轮流值日,做到每日一

小扫、每周一大扫。
2、 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壳纸屑,不向窗外、走廊

泼水及乱扔垃圾、杂物,垃圾倒在指定地方。
3、 个人物品放置有序、被子叠放整齐。室内地面、门窗玻璃保持干净。
4、 寝室无人时应随手锁门、关闭电灯及电扇。
5、 寝室成员能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出早操、就寝。
6、 寝室无赌博、打麻将、打牌、抽烟、喝酒等违纪现象;不说污秽、下流

语言;无黄色书刊、画报、影碟等不健康物品。
7、 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不将房间内或外的

家具,挪出或挪进寝室。爱护公物,不在公物乱涂乱画,不污损公共设

施。
8、 丢失钥匙能及时报告,不私配钥匙,不将钥匙转借他人。换锁后应给管

理员室交一把。
9、 自觉遵守学院用电管理规定,安全节约用电,不擅自使用炉、电热(炒)

锅、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私拉电

线和使用床台灯。
10、室员应有安全责任心,不在室内存放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不使用煤

油炉、酒精炉、明火蚊香蜡烛等易燃物品;禁止在室内焚烧杂物。
二星级
1、 室内地面、墙壁、桌面、椅子保持清洁,无蛛网、无积灰;床底、阳台

不堆放杂物。
2、 被褥、衣、裤、袜及时清洗,保持整洁。鞋子、椅子、毛巾、脸盆、热

水瓶、食品罐等生活用品,书本、电脑等学习用品,能做到分门别类整

齐摆放。
3、 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4、 熄灯后能停止一切活动,不使用电话,保持室内安静。
5、 寝室成员能遵守院纪院规,无旷操、迟到、睡懒觉,无故在寝室逗留等

现象。
6、 不遮盖房门玻璃及在正常学习休息时间内打牌、下棋、玩游戏等娱乐活

动。
7、 不在室内外大声喧哗、玩球、追逐、使用高音量音响设备等。
8、 不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留他人住宿。
9、 玩电脑不过量,不上不健康网站。
三星级
1、 室员能遵守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并具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2、 对来访者能主动问好、让座、招待热情大方。
3、 寝室成员能积极参加院内外一切有益活动,特别是寝室文化的各项活动,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4、 遵守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工作。
5、 安全防范意识强,无偷窃被盗现象发生。
6、 全体室员团结友爱、无吵架、打架现象,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7、 能愉快地接受管理者对寝室人员的调整(调进或调出)。
四星级
1、 重视自我能力的挖掘和发挥,每位室员应具有一技之长,并在各类寝室

社区活动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2、 经常积极参与或组织学生公寓各项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并受到有关部门

的表扬和奖励。
3、 形成互帮互学的良好学习氛围,全体室员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包括国、

省考)必须全部通过且考试无作弊现象。

五星级

1、宿舍室内设计富有个性、具有高雅的文化氛围。

2、品行修养课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各门文化课成绩优秀。

4、全体室员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经常谈论理想、信念、志向、国家大事,生活兴趣健康、高雅,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三、“星级”寝室申报,审批程序

1、 突出学生的自律性,由各寝室根据“星级”评比条件,采取自愿申请的办

法,但只能由低到高,在原有的“星级”基础上层层申报,不可跨越。但特别优秀的寝室公寓科可以越级特批。

2、 申报时应由符合条件的寝室,提前二周通过书面形式向宿管科递交申请书,由公寓科认定资格后报学生处审批。

3、 学生处在审批期间,组织有关人员经过多次检查、评审,合格者给予相应星级称号,不合格者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推迟一周进行复查。

4、 若违反了“一星级”的第6、9、10条;“二星级”的第8条;“三星级”的第5条,采取一票否决制。星级寝室降到无星寝室,取消一个月的评星资格。

5、 定于每星期二下午14:30——17:00为评定星级申报日,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四、奖励与处罚

1、 各类学生干部的评优,院、二级院两级干部要求入党者必须来自于“三星级”以上的星级寝室。

2、 班级成员所在的寝室必须80%以上达到二星级以上,有资格参加文明、先进班级的评比活动。

3、 毕业生毕业推荐除了符合学院的有关规定外,在院期间还必须有两次(最后一学期必须是“三星级”寝室)被评为“三星级”寝室,否则不予推荐。

4、 一个学期内无“星级”的,在批评教育无效情况下,公寓科将对该寝室进行重新调整,并在学生品行修养分中相应减分(记录寝室个人档案)。

5、 一学期开展一次评“星长”活动,依次评出相应“星级”室长、层长、楼长给予通报表扬(记录寝室个人档案),进行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并与本人评优、毕业分配挂钩。无“星级”室长、层长、楼长,撤销其职务,品行修养相应扣分(记录寝室个人档案)。

6、 评上“五星级”则为文明寝室,并通过大会表彰,颁发奖状,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各类评优或毕业分配优先推荐。

五、本条例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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