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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学期学生工作的几项规定

时间:2010-03-30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新学期学生工作的总体部署,为扎实开展好“文明礼貌月”活动,特补充如下规定:

 一、从小事做起,抓好教室卫生、杜绝长明灯

(1)每天值日生要清洁教室卫生,各班级辅导员要督促检查,学生处每日组织检查评比,每周公布一次。

(2)各班级在上午第一节课(9:00)结束之后,把教室灯全部关掉,各班辅导员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并检查督促。

3月15日上午对教学楼各班级关灯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以下班级均没有按时关灯,提出严厉批评: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大专通信1、2班(辅导员:原维慧);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大专计网2班(辅导员:朱美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9高计应班(辅导员:王丽虹);经济管理学院大专物流1、2班(辅导员:华金);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大专班(辅导员:裴岩);矿山工程学院大专开采5、6班(辅导员:郭雪姣);矿山工程学院大专开采3、4班(辅导员:王娜)。

二、树立安全意识,上课期间教室前后门不准上锁

各班级要在每天上午上课前,打开教室前后门。各班级辅导员为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督促落实。学生处、教务处每天组织检查。

三、加大查究力度,坚决杜绝教学楼和公寓宿舍、走廊抽烟现象

学生处在禁止抽烟场所检查纠察,发现抽烟同学按以下规定处理:大专生抽烟者,发现一次“品行修养课”扣20分,查处三次本课程计为不及格;中专生抽烟者缓发年度助学金并扣“品德修养”课10分,如果再有发生,停发助学金。

四、严肃处理学生翻墙外出的现象

本学期开始,学生周六、周日放假期间可以自由出入校门,平时正常上课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校门者,可以请假出去。但是学生翻墙事件仍时有发生,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作如下规定:发现学生翻墙一次扣“品德修养”课10分;第二次并加记过处分;对保卫处查处的同学由班级辅导员领人,同时与班级考核挂钩;翻墙学生记入学生处违纪学生名录,并定期组织翻墙学生垒墙。

学    生    处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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