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运财教【2010】87号文件精神,《关于下达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和学生食堂补贴的通知》要求,为了能让这一政策落实到位,惠及学生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全日制在我院正式注册学籍的大中专学生,以2010年11月份在校中专学生的30%,大专学生的25%上报。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
补贴期限为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
三、补贴方式
伙食补贴将由学院组织直接打入学生饭卡
四、评选标准(可供参考)
1.经班级评议、系部审核确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校期间生活俭朴;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
五、上报时间
3月16日上午12点以前,以系为单位将伙食补贴学生名单表(附后)上交学生处。
各系评选标准及方式、各类证明材料3月25日交回
附: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名单
学 生 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