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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19-03-03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把优质服务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营造文明、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学生到宿舍住宿,必须服从公寓科人员的安排,到指定宿舍和床位住宿,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强行住宿或随意调换。

2.学生要按照学院规定的《文明宿舍》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3.严禁异性互串宿舍,对于不听劝阻,擅自闯入异性宿舍的人员,要给予经济罚款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学生有责任向来访者讲明有关宿舍规定,学生不阻止来访者违犯本制度,追究学生责任。

4.严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学生晚夏季10:30,冬季10:00前必须归宿。

5.学生要讲究公共道德,严禁在宿舍打麻将、酗酒、猜拳行令、乱扔乱砸、高声喧哗和吹奏器乐,上课上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跳舞、打扑克、下象棋,放收录机音量不能过大,以免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

6.寒暑假期间,除学校同意的留校学生外,其他学生一律不准在校住宿,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住宿者,须经请示批准,另行办理住宿手续。

7.学生中途和毕业离校,须在公寓科或值班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二、卫生管理制度

1.宿舍内外卫生由宿舍学生和服务人员共同负责清扫。学生和服务人员要密切配合,保持宿舍内外经常清洁。

2.宿舍内的卫生由各宿舍学生轮流值日清扫,任何人不得将宿舍内的垃圾堆放门口,并督促其他同学整理好个人内务。同时,每周四下午为全校清扫卫生时间,各宿舍学生要将宿舍彻底清扫一次。宿舍卫生的具体要求是:地板无垃圾,无痰迹,墙壁、屋顶无蛛网灰尘,门、窗、柜、桌、凳、床应擦试干净,被褥叠放整齐,其它东西放置有序。

3.宿舍楼道、洗漱间、厕所由服务人员清扫,具体要求是:楼道无垃圾、无杂物、无污迹、无痰迹,洗漱间、厕所上下水要通畅,地板无污迹、脏水,洗刷池无杂物,大便坑、小便池无淤积粪便、尿垢等。楼周围由各班级轮流打扫。

4.学生上厕所,大便入坑、小便入池,便后随手放水冲洗,并将手纸、卫生巾扔到纸篓内。严禁随地乱扔。

5.学生床单、被罩,每月洗一次,学生要主动配合。

6.宿舍禁止饲养宠物(猫、狗、鸟等)。

三、财物管理制度

1.宿舍公共财物要建卡登记,由各宿舍舍长签字,宿舍成员共同负责保管,个人财物个人保管。

2.宿舍公共财物未经允许,严禁带出宿舍。

3.丢失或损坏宿舍公共财物,由责任者照价赔偿,追查不到责任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对有意损坏者,除要加倍赔偿外,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公寓科对学生宿舍公共财物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公共财产损坏者按财产管理赔偿标准执行。

5.学生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必须寄存到公寓科小件寄存处(每楼101室)或储蓄所,以免丢失。否则,责任自负。

6.爱护电话及网线设备,对有意损坏者除进行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学生毕业要向公寓科办理公共财物回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和交接班上楼巡查制度,由值班人员轮流值班。

2.学生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上课期间有学生出入宿舍时,值班员要验明身份,并要进行登记。

3.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亲友来访要到值班室登记,否则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男性家长禁止进入女生公寓楼)。

4.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寓楼的有关领导、老师、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证件,经值班员登记后方可进入。

5.学生不准在宿舍私接电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手机、台灯插座用完及时断电。

6.严禁将体育器械和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楼和宿舍。否则,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罚款。

7.学生宿舍门各值班室留底钥匙一把,供设施维修和学生处、保卫处等安全、卫生检查时用,其它人原则上不准使用底钥匙,底钥匙一经使用要严格登记。

8.宿舍门锁由公寓科统一配置,学生为了安全自行换锁者,须向值班室交纳一把底钥匙,便于维修和检查使用。

9.学生宿舍门钥匙每人1把发给学生本人,丢失一把交工料费10元。

10.不准学生在宿舍楼推销商品,出售电影、录像票经营性活动,违者给予经济处罚。

11.严禁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楼经商。

12.宿舍阳台窗外禁放花盆、玻璃瓶等。

1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公寓楼生火做饭,在公寓楼内及垃圾通道焚烧废弃物,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

五、维修管理制度

1.各公寓楼的值班室负责接受本公寓楼的维修申报,学生对室内家具设施须维修和更换的到值班室进行登记。

2.维修工根据各值班室学生的维修登记情况进行维修,一般性的维修12小时内完成。

3.对于不能从事的维修,要及时向公寓科办公室申报,在24小时完成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大型维修和改造,须提出维修和改造意见,向公寓办公室申报,经学院同意适时进行维修。

5.住宿学生应爱护公物,对于人为的损坏公物,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6.各楼群主管负责一般性维修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并协助检查大中性维修项目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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