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入住、退宿制度
一、 学校按“二级院、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统一的安排和调整,不得自行调换住宿床位。
二、 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通知单和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三、 每个学生配给一把房门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时领取。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自行调换门锁,如有损坏需换锁的,应及时给管理员室备存一把钥匙。
四、 学生住宿的房间一经分定,不得擅自调整。应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按以下程序办理: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公寓管理科办理调整手续。
五、 学生应转学、休学、退学、开除学籍等情况退宿,凭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手续。退宿申请审批通过后,学生持申请书原件到财务处变更住宿信息,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结算住宿费,复印件由公寓管理科留存备查。
六、 毕业生离校前一周,公寓管理科对毕业生房间公共财物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对于丢失、损坏公共财产的,由后勤处按有关规定收取丢失、人为损坏公共财产赔偿款,并出具学校收款收据。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经管理员再次检查本寝室公共财物完毕后,须办理如下手续:交清超额电费及丢失、人为损坏公共财物赔偿款,方可离校。
七、 退宿手续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搬离学生公寓。在规定时间内暂不能离校的毕业生,应当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在国家政策、学校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经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学生处同意,与学校签订临时住宿协议,办理缴费手续后,由公寓管理科统一安排临时住宿。已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应当按时离校,不能按时离开所在寝室的,又不办理续住手续或本人不住寝室但个人物品留置寝室的,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室进行清查。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不得将外人带入公寓,严格控制来访人员,对所有外来人员实行“一询问、二登记、三押证、四签字”的制度。
二、 未经批准宿舍内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住宿生不得在外留宿,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辅导员、二级学院领导或学生处报告。
三、 男、女生宿舍严禁异性学生入内,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辅导员批准,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
四、 公寓晚锁门后,学生禁止出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由辅导员批准,并在值班室登记方可出入。
五、 注意安全用电,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电热杯、电砂锅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人离宿舍要断电关灯,拔下所有接线板和插头。
六、 禁止使用明火,不得使用煤油炉(灯),酒精炉(灯),煤气罐等明火燃具;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公寓;严禁点蜡烛,焚烧纸张,严禁在纸或易燃物品上点蚊香;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以防事故发生。
七、 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闭电源、水龙头。严禁任意动用宿舍楼中的消防设备,禁止开启配电箱和损坏公共财产等设施。
八、 加强安全意识,离开寝室关好门窗,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暂时不用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以防盗窃事件发生。
九、 严禁随意挪动、损坏、拆除室内家具,爱护门窗。发现损坏的及时到管理员处报修。
十、 严禁在公寓楼内踢球、追打、游戏等易损坏公共财产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活动,损坏公共财产加倍赔偿。
十一、 为确保人身安全,严禁坐在宿舍阳台护栏上玩耍、聊天;严禁在阳台窗户上放置花盆、椅子等物品,严禁翻越窗户。
十二、 学生在公寓内使用电脑,必须遵守学院关于学生公寓内使用电脑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公寓文明公约
一、 爱护公共设施,不践踏草坪。
二、 文明礼让,不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三、 不在寝室、楼道内打球、踢球,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四、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禁止擅自挪动、损坏消防设备、设施;不私装灯头、插座、开关,不乱接电线;不点蜡烛,不使用油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热器;不在寝室内做饭,不焚烧纸张杂物。
五、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和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寝室内,信用卡等密码应注意保密防盗。
六、 入住房间由学校和公寓统一安排,无故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七、 不要以任何借口撬门、破锁、
八、 节约用水、用电,室内无人时请关灯,用水完毕后请拧紧水龙头。
九、 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垃圾进篓,不破坏公共场所卫生。
十、 严禁在公寓内指定张贴板外贴各种广告、告示等;严禁在公寓内经商,严禁在园内饲养宠物。
十一、 不要在公寓园区内高声播放音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十二、 不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大闹、赌博、非法集会。
十三、 电脑或大物件进出本楼栋时应主动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以防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十四、 应注意保管好寝室的钥匙,不准随意转接他人,抽屉应上锁。
十五、 协助做好公寓管理建设,发现不良行为及时报告老师。
公寓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