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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时间:2017-05-03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一、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填报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并被学院(国标代码:14226)正式录取的全体专科新生。

二、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符合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新生,可申请优秀新生奖学金。

1.达到本省高考分数达到二本B对应的分数(含)以上的考生,学费全免并可申请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2.达到本省高考分数在二本B对应的分数(不含)以下50分(含)范围之间的考生,可申请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3.达到本省高考分数在二本B对应的分数(不含)以下50分(不含)—80分(含)范围之间的考生,可申请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

4.达到本省高考分数在二本B对应的分数(不含)以下80分(不含)—110分(含)范围之间的考生,可申请优秀新生三等奖学金。

三、优秀新生奖学金设定标准

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标准分别为: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9000元、三等奖6000元。

四、优秀新生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后分三年发放,一等奖每学年发放5000元,二等奖每学年发放3000元,三等奖每学年发放2000元。

(二)第一学年属于评选对象范围,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新生即可发放。

(三)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同学,第二、三学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发放: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注重个人品行修养,无不良嗜好。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及课外活动,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名列班级前15%。

五、评选程序

1.本人根据上学年表现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2.学生所在系奖助学金评定组根据学生表现提出意见,报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组;

3.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组评审后,由院学生资助中心发放奖学金。

六、评选时间及相关说明

1.优秀新生奖学金每学年10月份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等同步评选发放。

2.优秀新生奖学金作为单项奖学金,可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院级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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