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助学金第二阶段评选工作已结束, 现将第二阶段评选情况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凡有学生举报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同时对所属系部及班级进行相应处分。
举报电话:
学院董事会办公室:13903594326(张老师)
学生处办公室:15835275180(刘老师)
附件:2015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xls
学生处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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