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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文明养成教育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4-03-02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弘扬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风尚,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引导广大同学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我院决定在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中,进一步加强学生养成教育,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努力把我院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公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遵循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行为习惯形成规律,对大学生实施养成教育。

(二)针对性原则。结合学生特点,及时发现、引导,有目的、有针对性采取教育策略。

(三)实效性原则。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点滴小事入手,切实联系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既重结果更重过程,将教育效果与学生基础素质提升紧密结合起来。

    (四)持久性原则。突出活动的长效性、持续性和常态化。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必须投入较长的时间、较多的精力,持之以恒地进行引导教育,才能达到预期、预设目标。

    三、主要内容

  以“举止文明、宿舍文明、就餐文明、教室文明”为主要内容,加强大学生文明养成,营造校园文明氛围、增强文明意识、树立文明风尚。主要包括:

    (一)举止文明

    1.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喧哗,不起哄,不无理取闹,杜绝影响他人学习、生活的言行。

    2.爱护公共财物和校园环境,不攀折花木,不践踏草坪,坚决杜绝“厕所文化”、“课桌文化”、“墙壁文化”,不张贴 “小广告”。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吸烟, 不酗酒,不乱扔废弃物。

  4.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说粗话 脏话,不恶语伤人。

  5.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异发型,不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区、办公区、集会区等公共场所。

    6.与异性交往言行适度、举止得体,公共场所无男女勾肩搭背等影响公共秩序和自身形象的行为。

    (二)教室文明

    1.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自觉保持教室整洁,营造良好教学环境。

  3.教室内不接打手机,轻声走路,小声说话,轻声开关门,不影响他人学习。

  4.积极配合老师,促进师生互动、教学相长。

  (三)宿舍文明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杜绝夜不归宿。

  2.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尊重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

  3.建设积极向上,格调高雅的宿舍文化,不乱涂乱刻乱画,不贴不健康字画。

  4.保持宿舍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

  5.保持公寓区安静,不大声喧哗。

6.不在宿舍抽烟、赌博、酗酒、打麻将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就餐文明

  1.维护就餐秩序,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插队。

  2.节约粮食,不铺张浪费,不随意丢弃饭菜。

  3.饭后将餐具放到指定地点。

    四、实施办法

  1.各(系、部)学生会、团委(总支)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基础知识学习,通过深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制度,加强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2.各班级、团支部制定班级和个人文明公约,以此进一步增强大学生荣辱观念,抵制各种不文明现象,倡导文明新风,提高学生文明修身意识。

3.建立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检查监督、激励约束制度

    (1)由学生处在制定《大学生文明养成行为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标准》(附件1)。

    (2)为帮助和培养学生建立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进行文明养成教育,特建立“违规扣分制”的制度。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纪检部具体组织检查、测评。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组成检查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轮流值班,采取定点检查与校园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违反行为规范的情况按制度要求扣分,并填写《学生违规扣分通知单》(附件2),及时通报学生本人,并上报系部。该通知单一式二份,系部、考核组、各一份。

(3)学生在《文明养成行为规范》中首次违反行为规范按《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标准》扣分,同一行为第二次加倍扣分,第三次在第二次的基础上加倍扣分。

(4)学生个人日常行为规范的量化基本分为100分,只扣不奖。日常行为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

(5)本考核结果作为每学年奖、助学金、入团、入党、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本学年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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