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由于近期开具在校生证明的学生人数较多,现将开具在校生证明的相关事项作如下要求,望各系认真执行。
开具在校生证明程序:
1.必须取得我院正式学籍,并且在我院就读。
2.必须持附件(在校生证明),加盖本系公章。
3.开具在校生证明时间为每周一下午4点以后,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4.在校生证明每人只限开具一份,如需开具两份或更多份时,由学生本人自行复印。
开具在校生证明注意事项:
1.如遇特殊情况,周一下午有另行安排或处于休息状况时,可推延至周二下午4点。
2.如学生所在系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开具在校生证明时,学生可持本人学生证,经班主任电话联系后,方可开具。
3.在校生证明仅用于证明系我院学生,不作他用。
4.学生确有需要开具在校生证明的,需向本系说明情况,(需有正当理由)方可开具。
5.如遇本系学生确需工作或其他需要开具在校生证明的人数较多(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情况下,由本系指定一人负责将本系需开具在校生证明的学生统计后,以系为单位统一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
6.《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证明》从学院网站学生处表格下载模块里面下载或在学工群群共享里面下载使用。
附件: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证明.doc
学生处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