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吸烟有害健康”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共识。为落实《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提高全院学生禁烟的参与意识,使广大学生远离烟草危害,保护师生健康,同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营造环境优美、卫生安全的和谐校园环境,学院决定从2013年3月18日起在校园内开展禁止吸烟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定禁烟范围
1.教学楼所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具体包括:楼梯、卫生间、办公室、教室等。
2.校园内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具体包括:宿舍、餐厅、马路等。
二、设立禁烟监督员
教学楼内每层设立一名监督员,由各系分配、辅导员、班主任轮流值班,学生处检查。
三、控烟要求
1.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任何人禁止吸烟。
2.监督员,教职工都有权阻止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吸烟的行为。
3.对违反规定,不认真执行禁烟要求的学生,由各系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学生违禁吸烟,第一次将给予批评教育;两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学生的先进荣誉评选和资助申评资格。
四、相关要求
1.各系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校园内营造良好无烟环境。把禁烟工作与学生的德育工作结合起来,并纳入到建设健康校园和文明校园的重点工作之中。
2.学院将加大检查力度,张贴禁烟标志,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各系在检查或抽查禁烟情况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备案存档。对禁烟要求置之不理、屡次违反学校规定的个人,造成重大影响的,按学校相关文件处理;对控烟工作执行不力、效果较差的系部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系部或个人的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并计入量化考核。
请各系将本通知精神立即传达到本系每位学生,并广泛进行宣传,认真执行。
学生处
201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