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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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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级奖学金和优秀新生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3-11-04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各 系: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参照《运职院字【2012】62号》,《运职院字【2012】69号》,《运职院字【2012】73号,《运职院字【2012】55号文件》现将我院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级奖学金和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与评选的学生必须具有我院学籍。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学生优先考虑。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嗜好,无挂科;
    5.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班级前5%,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
    6.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并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嗜好,无挂科;
    6.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班级前10%,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学年考试不及格科目不多于两门;大一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军训,表现良好;
    5.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无抽烟、酗酒、租房、沉溺于网络游戏等不良情况,无手提电脑等奢侈品;
    7. 本次助学金评定分为三个等级,一等级4000元,二等级3000元,三等级2000元。其中一等级在满足以上六项条件者,同时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者(单亲家庭、孤残子女、低保家庭及偏远山村多子女家庭特殊贫困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等级在满足以上六项条件者,同时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者(提供乡政府一级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三等级在满足以上六项条件者,同时被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者(提供乡政府一级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四)院级奖学金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良。
    4.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无挂科,无不良嗜好。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6.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名列班级前10%,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可参评一等奖学金。
    7. 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名列班级前15%,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可参评二等奖学金。
    8. 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名列班级前25%,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可参评三等奖学金。
(五)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根据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3版学生手册中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满足条件者可申请,上一学年已经享受过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学生,本学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注重个人品行修养,无不良嗜好。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及课外活动,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名列班级前15%。
二、评选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
    (一)10月12日—10月20日,系(部)宣传教育、受理申请、审查评选、公示和录入申请学生信息,公示内容必须贴在系(部)公示栏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二)10月20日系(部)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公示无异议的获奖或受助学生名单及相关表格,同时指导本系通过的获奖学生登录山西省学生资助网,申请获奖项目。
    (三)10月21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修改和汇总各系(部)上报的学生名单,并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上报审核通过学生名单。
    (四)10月22日,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学生名单。
    (五)10月24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学院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
三、有关上报材料
(一)学生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拟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获得各种奖励、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以及基本情况简介(word文本文档,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除签名用手写其余一律打印,一式二份);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6.《院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优秀新生奖学金申报表》。
(二)各系填报材料
    1.《2012-201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二);
    2.《2012-201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三);
    3.《2012-2013学年山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四);
    4.《2012-2013学年院级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五);
    5. 《2012-2013学年山西省高校国家奖学金花名册》(附件六);
    6.《2012-2013学年山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花名册》(附件七);
    7.《2012-2013学年院级奖学金获奖学生花名册》(附件八);
    8.《优秀新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九)
    9.《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花名册》(附件十)
    10. 2013年各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十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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