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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文明住宿规定

时间:2009-12-11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公共生活的新风尚,努力创建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在校住宿,要讲究个人修养,遵守公共道德 

    1、树立集体观念,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努力克服个人主义思想。 

    2、团结互助、互相谦让,互尊互爱。 

    3、保持楼内安静,不大声喧哗,不拍皮球,不打闹戏耍或者从事其他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4、楼上同学走路脚步要轻,不要乱蹦乱跳。

    5、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熄灯后不点蜡烛,不放收录音机,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6、不在宿舍内跳舞、开联欢会,不在宿舍区大声播放收录音机。 

    7、爱护公物,如不慎损坏要照价赔偿。

    8、不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9、自觉完成值日任务,遵守宿舍公约。

    10、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11、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

二、学生在宿舍,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学生公寓的各种规章制度

    1、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的,必须到公寓科办理相关手续。 

    2、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床铺保持干净整洁。

    3、宿舍地面、玻璃、窗台、桌面保持干净,墙壁上不乱钉钉子。

    4、不在宿舍拉挂衣物的绳子。

    5、不往楼道倒水,不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

    6、室内垃圾倒在垃圾桶内,不得存放在室内或堆放在走廊。

    7、严禁从窗户往外倒水或者扔东西。

    8、不留宿外人,不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9、宿舍内不许抽烟、酗酒。

   10、宿舍楼内不得利用电热棒烧水。

   11、严禁在宿舍赌博。

   12、严禁在宿舍楼内燃烧废纸、垃圾或燃放烟花爆竹。

   13、未经批准,不准在宿舍区内张贴字画、宣传广告等。

   14、未经批准,严禁任何人在宿舍区或利用宿舍从事商业活动。

三、学生在校住宿,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遵守安全卫生规定 

    1、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

    2、学生在宿舍休息或外出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关好窗户。

    3、假期或外出实习,离校时要认真按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4、学生宿舍的钥匙不得转借他人,钥匙丢失要主动换琐,并及时将钥匙送交公寓值班室备用。

    5、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存放管制刀具。

    6、认真检查个人床架、床板及宿舍内的电源插座、窗户、门、锁等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工作人员修理。

    7、遇火灾、地震等特殊情况时,不要慌乱,要及时报告并有秩序的疏散。

    8、发现楼内有可疑人员或水、火、电隐患时,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四、学生在校住宿、要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公共设施

    1、水房:

    (1)节约用水,用毕关紧水龙头,停水后不得将水龙头拧开。

    (2)不往水池到杂物,以免堵塞。

    (3)不往水房地上倒水。

    (4)保持水房卫生清洁。

    2、厕所:

    (1)大小便便在池内,便后要冲洗干净。

    (2)手纸要扔在纸篓里,不要往便池内扔杂物,以免堵塞。

    (3)不损坏厕所门、玻璃及其他设备。

    (4)保持厕所卫生清洁。

    3、照明用电:

    (1)按时熄灯,节约用电,人走灯熄。

    (2)不私自拉电线、接电源。

    (3)严禁使用除收录机以外的其他各种电器。

    (4)爱护楼内的公用灯具。

 五、本规定由学生公寓管理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  生  处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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