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使我院班级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班级考核以公平竞争、奖优罚劣、营造良好学风为原则,充分发挥辅导员和学生的积极性,从严治班,科学管理,优化办学环境。
第三条班级考核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班级考核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班级体的依据。
第四条班级考核的内容及方法
一、奖罚项目
1、当月内学生上课累计出勤率为100%的,计10分;95%的计8分;85%的计6分;80%的扣2分;70%的扣5分;60%的扣8分;50%的扣10分。
2、当月内学生早操、自习累计出勤率为100%的,计10分; 95%的计8分;85%的计6分;80%的扣2分;70%的扣5分;60%的扣8分;50%的扣10分。
3、当月内学生宿舍卫生、教室卫生检查受到表扬4次以上的,计10分;受表扬3次的计8分;受表扬2次的计5分;受表扬1次的计2分;受批评1次的,扣2分;受批评2次,扣5分;受批评3次以上的,扣10分。
4、凡班级组织机构健全、干部团结、能配合辅导员积极开展工作的,并有详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的,计5分;班级组织机构健全、干部团结、能配合辅导员开展工作,有工作计划、总结的,计3分。班级组织机构不健全、干部不团结、不能积极配合辅导员开展工作的,扣3分。
5、班级能够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视情况予以加分:
①班级或团支部代表学院参加比赛或活动,获团体前三名分别加15、12、10分。
②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获团体前三名,分别加10、8、6分。
③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招生工作)、田径运动会、篮球赛等获团体前三名,分别加10、8、6分,社会实践活动获优秀服务队、运动会和篮球赛获精神文明队加3分,弃权班扣10分。
④学院组织的冬季越野赛、广播操赛、歌咏赛、书画赛、辩论赛等获团体前三名,分别加10、8、6分。
⑤各二级院组织的活动,获团体前三名的分别加5、4、3分。
⑥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获团体前三名分别加4、3、2分。
8、凡参加公益劳动,受到表扬的班级, 加5分;受到批评的班级扣4分。
9、凡受到院、二级学院通报表扬的学生,每人次给班级加2分。
10、获各种荣誉称号按以下办法加分;
①获国家级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分别加20分。
②获省(部)级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分别加15分。
③获地(市)级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分别加10分。
④学生获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科技发明奖、专业论文奖者,每人次给所在班级分别加20、15、10分。
⑤学生在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者,每人次给所在班级分别加20、15、10分。
⑥获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以及各种单项奖者,每人次给所在班级分别加20、15、10分。
⑦获二级学院级德育示范班、先进班集体班级分别加10分。
12、凡学生中出现打骂、吸烟、酗酒、翻墙、在集体场合围攻起哄者每人次扣6分。
13、损坏公物、违章使用电器、乱倒污水等,每人次扣5分。
15、上课、开会迟到一人次扣1分;未履行请假制度旷课者,一节一人次扣5分。
16、学生因违纪受到学院批评或处分,扣分情况如下:
(1)通报批评,每人次扣2分。
(2)警告处分,每人次扣3分。
(3)严重警告处分,每人次扣4分。
(4)记过处分,每人次扣5分。
(5)留校察看处分,每人次扣8分。
(6)开除学籍处分,每人次扣10分。
二、加、减分说明:
同一时间因同一原因受到不同级别奖惩者,按最高分加、减,不重复计算。
三、班级月考核等级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班级整体考核情况定等,分优、良、中、差四等。按学期统算,优秀率不超过班级总数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