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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优秀集体、个人评选细则

时间:2016-10-31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为了激发同学们的军训热情,鼓励各系认真做好军训工作,圆满完成军训工作任务,现将军训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先进连队、优秀教官、优秀军训辅导员、军训标兵评比办法制定如下。

一、标准及评选办法

(一)军训工作优秀组织单位

根据各系在军训工作的组织情况和学生训练效果,评选军训工作优秀组织单位3个。评比项目、分值及评选办法如下:

1.学生训练情况(50分):精神饱满、情绪高昂;出勤率高;训练效果显著;队列会操、预演、阅兵成绩突出。此项成绩由承训部队、军训办公室负责评定。

2.宿舍内务卫生(20分):被褥叠放规范,床单平整、清洁,床上无杂物,室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门窗玻璃地面干净清洁。此项成绩由军训办公室负责评定。

3.作风纪律(10分):着重考察学生行为规范;新生教育周组织、开展情况;学生违纪和安全管理;辅导员参与军训情况;系部领导重视等方面。此项成绩由军训办公室、参训部队负责评定。 

4.宣传工作(5分):宣传工作得力,宣传形式活泼多样,充分利用网络和媒体及时发布军训工作信息,参训学生积极撰写心得体会等。此项成绩由宣传部、军训办公室、团委负责评定。

5.活动组织情况(10分):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如学唱军歌、听报告、演练等,系部层面组织活动特色突出,效果显著;军训汇报表演成绩突出。此项成绩由宣传部、军训办公室、团委、保卫处等部门负责评定。

6.特殊加分(5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抽调的军训表演项目等项目和临时安排的工作。

(二)先进连队

按照连队数的30%评选先进连队,由军训办公室、参训部队、各系组织评选。评选条件如下:

1.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深入细致、扎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针对性强,效果好,学生积极参训,士气高昂,团结互助,积极向上。

2.军训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严格训练,严格要求,无违纪、旷训现象,出勤率达98%以上,训练效果显著。

3.内务清洁整齐,统一有序,符合内务条令要求。

4.按要求统一着装,并保持军容严整,举止端正,仪表整洁,文明礼貌。

5.连队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强,作风深入,工作到位,成效显著。

6.军训效果明显,成绩显著。

(三)优秀教官

 按照教官数的30%评选优秀教官,由军训办公室、各系和参训部队组织评选。评选条件如下:

1.以身作则,服从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

2.组织能力强,训练要求严格,训练方法灵活有效,能够组织全连较好完成军训各项任务。

3.全面掌握学员参训情况,关心和爱护学员,及时反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

4.军训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四)军训优秀辅导员(30%左右)

按照辅导员数的30%评选军训优秀辅导员,由军训办公室、各系和参训部队组织评选。评选条件如下:

    1.思想重视,责任心强。以对学生成长成才和高度负责的精神,思想上重视,精力上投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军训。

    2.注重配合,跟队协助训练。军训中注意主动与教官沟通信息、交流情况,配合教官抓好军训管理工作。

    3.扎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经常深入训练场和学生公寓,了解学生思想,关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激发学生参训热情。所带连队参训率高,内务环境卫生成绩优秀。

    4.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服从军训领导小组和所在系的领导和管理,言语行为起到示范作用。

    5.军训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

    6.所带连队被评为先进连队。

(五)军训标兵

    按照军训人数的6%评选军训标兵,由军训办公室、各系和参训部队组织评选。评选条件如下:

    1.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军训。正确认识和理解军训的目的意义,态度端正,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各项活动。

    2.遵章守纪。军训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和操课纪律,无迟到、早退、旷训现象。

    3.文明礼貌。尊重教官和指导员,与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学,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内务整洁。自身内务始终保持整洁,个人物品放置整齐有序,主动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

    5. 被选派参加军训汇演项目,积极配合调遣,军训中表现积极、向上。

    6.军训考核成绩合格。

二、奖励

    1.所有优秀集体和个人在军训总结大会上给予表彰,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计入档案,并作为今后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

    2.军训成绩合格,计5学分;军训标兵,计8学分;军训先进连队所有人员计6学分;缓训补偿学分达到要求计4学分。

三、惩戒

对违反军训纪律,视情节给予必要的惩戒:

1.无故缺勤一天者,军训成绩不予及格,计1学分,缺勤2天以上(含2天),军训学分计0学分。

2.迟到早退3次以上(含3次)者,军训成绩不予及格;迟到3次以下者取消评选优秀资格。

3.对其他严重违反军训纪律,造成后果的,按有关学院规定处理。同时军训学分计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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