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时间: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和期末考试前一周。
二、补办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必须写明系别、班级、学号、丢失原因)
2.经班级辅导员同意签字
3.经系办公室确认、同意签字加盖公章
4.学生持加盖公章的系办公室签字单据及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一张
5.到学生处审核、补发
6.填写学生证补办登记表
注:1.因学生证遗失所产生的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
2.学生申请补办学生证原则上以一次为限,并在学生处网站上通告批评。
学 生 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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