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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0-06-17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 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

  •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择业观,鼓励广大学生干部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参评范围和条件

  • 参照《运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办法》 

  •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   1、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名单;

  •   2、各学院根据评奖指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并公示结果;

  •   3、各学院推荐对象需填写《运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个人总结材料,于5月28日前报学生处审核。

  •   4、学生处在审核的基础上,报主管院长审定并公示。

  • 三、表彰和奖励

  • 被评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统一表彰。

  • 四、几点要求

  •   1、各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   2、在评选过程中,各二级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学生评奖的资格审查工作。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名单,如有不符合评选条件者,经核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

  •   3、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通过评奖,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   4、按时报送有关评选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   附件一:各二级学院评选指标。

  •   附件二: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可在学生处网页上下载)。

  •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 附:各学院评选指标。

  • 单位

    矿山工程

    学院

    电信工程

    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印刷工程学院

    有机食品

    学院

    名额

    38名

    20名

    10名

    6名

    2名

    4名

  • 注:一、二、三等奖按获奖名额的20%、30%、50%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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