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学籍管理规定中办理休、复、退学程序进行重申,望各系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休学
一、休学应具备的条件
必须取得我院正式学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办理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修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者;
2.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者。
二、休学办理流程
1.学生持有医院诊断证明、考勤记录表、入伍通知书。
2.各班班主任审查材料,调查事情真伪,与家长联系后,确认情况属实,并附书面说明,签署意见。
3.各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在班主任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出具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背面打印学生休学离校手续单)。
4.学生按表格要求办理完成后,将此单交回学生处领取休学证明书,并将学籍异动审批表及离校单按表格下方的要求送交各部门,方可离校。
5.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时学院保留学籍,休学年限为一年。
复学
一、复学应具备的条件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当年学期初持有关证明向学院申请复学。
1.因病休学者,申请复学时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
2.当兵休学者,申请复学时应提供退役证书。
二、复学办理流程
1.学生休学期满,于当年学期开学初持证明材料及《复学申请表》向所在系提出复学申请。
2.由所在系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学生处、教务处、院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此表交回学生处,由学生处发文至各部门。
3.由所在系安排学生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如原专业调整合并、中断招生,可安排到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退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退学
(1)两年累计挂科达到十门(含十门)以上的;一学年所有课程经补考后,仍有六门(含六门)以上不及格的;
(2)在校学习期间超过规定学制两年(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3)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4)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
(5)本人申请退学的。
二、退学办理流程
1.学生退学时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家长、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到本系办公室领取《学籍异动审批表》,(此表背面打印学生退学离校手续单)按表格要求,办理手续。
2.办理完毕后,将此表交回学生处发给退学证明,方可离校。
学生处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