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加强我院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现就做好我院2013年度“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
1.“三好学生”评选表彰范围为我院的在校生。
2.“先进班集体”要求组建一年以上,已毕业的班级不参加评选。
3.“优秀班主任”在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中产生。
二、评选表彰的条件和名额
1.三好学生
(1)思想进步,品德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同学融洽相处,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在校期间德育考核均为优秀或有突出事迹。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学业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5%以内。
(3)积极参加体育和文娱活动,并在某一方面擅长,体育成绩无挂科,有教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课外竞赛、科技制作、文学创作、艺术表演、体育竞赛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2.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文明和谐、健康活泼的良好班风;班团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合作、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凝聚力。
(2)班级有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在系里班级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相应荣誉。
(3)全班同学在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公益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积极参加体育活动,98%以上的学生能够在校园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
(4)班主任关心和尊重学生,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所带班级为先进班集体;任该班班主任一年以上。
(5)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任职期间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3.评选表彰名额
院级“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名额分别按系学生总数的1%测算;院级“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名额按现有班级总数的10%测算(班级总数=在校生总数÷50)。
三、评选表彰的程序
1.宣传部署。各系根据学生处安排部署,成立评选工作组,在系部公告栏和公寓内广泛宣传评选表彰工作相关事宜,公布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办法,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评选推荐工作。
2.民主推荐。“三好学生”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所在班级全班同学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的提名也应在一定范围内民主评选,并有学生代表参加,具体范围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公示。候选人(集体)产生后,必须在系部公告栏里公示一周,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对提出异议的,系评选工作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并作出决定,确定院级表彰人选(集体)。
4.院级表彰奖励。院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的表彰,由学院发文并颁发证书或奖状。
四、表彰申报材料
1.系申报文件及申报表彰花名册一式两份(附Excel格式电子版,表样附 后);
2.审批表(表样附后)一式三份;
3.报送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下午。
五、相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性。系评审工作组要由系负责人牵头,学团负责人及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负责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优中选优,真正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2.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评选表彰工作要切实实行四个公开,即:名额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民主评选制度,候选人(集体)的产生,必须经过民主评选程序,并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候选人(集体)必须经集体讨论确定。
3.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系要建立和完善评选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评审资料中凡需加注系部意见、加盖系公章的项目,均须由本系负责人签字。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且在校期间不得参加评选活动,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各系要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典型事迹,积极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
1.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三好学生审批表
2.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3.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4.申报表彰花名册表样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