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城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下达2009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运财教〔2010〕5号)文件精神,我院经过初审、审查、复审后确定了我院正式注册学籍的中职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81人。11月 18日下午16:10分,我院在机电大楼B区二楼举办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发放仪式。
学生处处长谭金民出席发放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他说:“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都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中职教育的重视和关注,同学们既然来上学,又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希望同学们能不负众望,努力学习,不断进步,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做一名新世纪的职业性、技术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