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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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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与制度建设

时间:2016-11-02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公寓管理是学生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稳定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因此,以学生宿舍为依托,开展包括生活、学习、文化、娱乐等多方面内容的服务性管理和教育。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共同创造优美、整洁、安静和奋发向上的长才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和规定。

学生住宿规定

一、学生住宿严格服从公寓管理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调房、调床。

二、文明住宿、遵守公德,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得酗酒、打麻将、吹奏乐器等。

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不得私自晚归或不归。

四、保持宿舍内部清洁、整齐、干净,严禁将饭菜带入宿舍。

五、不得在宿舍内乱拉和接电线,不准使用80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电磁炉、电饭锅、电水壶、电炉子、电热毯)。

六、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

七、不得把易燃易爆(鞭炮、酒精、汽油、煤油等)带入宿舍。

八、不得从窗户、阳台向外扔垃圾、泼水,宿舍内的垃圾要主动倒入指定的垃圾桶。

九、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十、爱护宿舍内公共财产,若丢失、损坏照价赔偿。不经允许不准将公物带出楼外。

十一、严禁非学生进入公寓,家长、亲友来访要到值班室登记,到本班辅导员室会客。

十二、要保管好自己钥匙,不随便借给别人,上课要锁门、关窗。

十三、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躺在床上吸烟、乱扔烟头和火柴杆等,易引发火灾。

十四、发生火灾或意外事故,要立即报告本楼公寓值班人员。

十五、严禁学生在公寓内推销商品、出售电影票、录像票等一切经营活动。

辅导员入住管理规定

一、配合学生处督促检查学生就寝情况并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写检查情况,必须做到每星期3次清查人数。

二、深入学生宿舍,听取、反映学生对宿舍建设和学校工作的建议,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三、走访学生宿舍,检查和指导学生宿舍学风建设和文明寝室建设。

四、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与学生的交流、谈心工作,特别是对个别重点人员的谈心工作;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处理、汇报学生宿舍出现的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五、对宿舍中违背社会公德、文明风气、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视情节报相关部门和学院予以纪律处分。

六、组织、协调和指导所在楼栋学生宿舍寝室长,在宿舍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加强与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和学院的联系,推动形成对住宿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学生公寓值班员制度

一、负责本公寓楼二十四小时值班工作(两人轮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熟悉学生公寓楼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文明值班,对来访人员热情招待、认真登记,不得在楼内留宿。

四、按要求严格管理好公寓楼钥匙,各部门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需用时按规定登记,使用后及时收回,并将情况告知学生。

五、熟悉本楼住宿情况,以身作则指导入住学生行为规范。对学生的不文明行为及不符合宿舍管理各项规定的行为要予以阻止,但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对于不听劝阻者要进行登记并上报学生处。

六、做好公寓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上报。要敢于同偷窃、滋扰以及破坏公物的行为做斗争。

七、按时开关楼门,对晚归、晚出的学生要求班主任出证明,问明原因后详细进行登记。

八、新生入学时要求按有关要求办理住宿手续,并按指定房间住宿,有调房、中途退宿或毕业离校的学生时协助主管验收宿舍财产。

九、维护学生公寓的正常学习的生活秩序,严禁小商、小贩和闲杂人员进楼。严禁自行车进入学生公寓楼。

十、保证学生公寓财产的安全,公共财产不得随意出楼。

学生公寓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宿舍楼道、楼梯、洗漱间、厕所等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工作,保证宿舍区的整洁卫生。

二、负责卫生责任区的清扫,做到大、小便池无便迹、黄垢等脏物,无堵塞现象、无纸屑、无杂物垃圾、无积水、无痰迹,每天三扫两拖并保持干净卫生,及时清理洗漱间的垃圾桶。

三、经常擦洗卫生责任区的门、窗、楼梯扶手使其光亮无尘,保持宿舍区墙壁、天花板整洁,做到无蜘蛛网、吊灰、无脚印、球印、无张贴乱涂。

四、每周擦洗玻璃窗一次以上,保持玻璃窗明亮,窗台干净。

五、负责卫生责任区的公共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向楼管报告并配合维修。

六、每天上午8—12点、下午2—6点,必须在所负责任区打扫卫生或巡逻。

七、完成学院及学生处安排的其它工作,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临时突击任务的调配。

八、捡到东西要交公,不得私自藏秘转移,一经发现按偷盗处理,学生掉落的衣物、被收好交值班室处理,不得窝藏或私自出售。

公寓管理安全防火工作预案及防范措施

   为了确保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使学生的生命财产得到有效的保障,结合我院的特点,特制定学生公寓消防预案。

一、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生公寓管理的实际情况,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学生处处长刘怀瑞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处副处长周晓担任;成员由崔红杰公寓管理员及楼层班主任组成。

二、消防知识的掌握,宣传及日常检查工作

1、建立日常检查记录本,日常检查内容:安全疏散出口的检查、应急灯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查、消防栓检查、灭火器配置检查。

2、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消防讲座或实地演练的方式,使公寓全体工作人员了解、学习、掌握消防知识,特别是各公寓楼的值班人员,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3、以宣传板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学生的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安全防火意识。

三、出现火灾情况的紧急处置方案

1、如公寓出现火险,工作人员首先应打开消防通道负责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火场,同时拨打火警电话。

2、及时通知电工室断开相关电源,开启自动防火系统,保证消防供水。

3、在消防部门尚未到场前,在首先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有序的组织有关人员利用所有消防设备和装备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撤离火源及毗邻场所,尽力抢救公寓财产及物品。

5、在消防人员到达后,主动协助消防人员工作,听从现场灭火负责人的指挥。

6、在火灾扑灭后,主动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和对火灾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四、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楼内,不得在公寓楼内燃放烟火爆竹。

2、严禁在公寓楼内吸烟、点蜡、使用酒精炉等各种电器加热设备,及燃烧废旧物品等一切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3、照明灯具不准用易燃易爆物品遮挡,不准在电线上拉晒衣物,禁止私接插座和电线。

4、严禁破坏或擅自开启使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5、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公寓主管人员要保证本楼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设施配备齐全。

6、联合保卫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生公寓进行防火检查。

治安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生公寓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二、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学生无特殊情况均不得晚归和深夜外出,晚归或深夜外出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有班主任提供证明登记并说明情况。

三、学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

四、学生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门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给他人,离校或调换寝室时应将钥匙交回公寓管理部门,钥匙遗失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私自更换锁具和配制钥匙。

五、学生应当严格自律,不得有打架斗殴、盗窃、赌博、酗酒、破坏公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禁止从公寓窗户口向外抛掷物品,危害他人安全和破坏环境卫生。

七、禁止在公寓内经商、推销和做广告等。

八、禁止在公寓内及周边聚众闹事,故意引发事端,制造公寓秩序混乱,影响公寓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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